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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中国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成人高等教育关于2017年校外教学点学生缴费及分配事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07-06点击数:

各校外教学点:

按照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及有关规定,对于成人学历教育的学生学费,高校必须依照物价部门政策按学年收费。我校为联合办学的主体,学校要求继续教育学院必须依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以及教育经费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为此,从2017年开始,我校各校外教学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现将我校2017年度学生收缴学费要求,以及各校外教学点缴费分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张贴收费标准

我校各教学点必须在教学点醒目位置张贴收费许可证以及学生学费收缴标准。任何教学点不再允许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学生缴纳学杂费必须自行进行网上缴费。

二、缴费程序

1.我校将于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1月15日开通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缴费平台供学生缴费(详见附件:bat365中国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缴费操作指南),教学点须通知2015级、2016级的学生,务必于2017年1月15前完成全额学费、教材款的缴纳;2017级新生缴费时间,以我校发放的新生《入学须知》通知的缴费时间为准。

2.学生可以通过多渠道进行缴费,可以通过手机app、网上缴费平台、工商银行网点、电话银行、自助终端进行缴费。

三、学费票据及学费分成

1.学费票据。学费经我校及教学点核对无误后,由我校统一开具广东省高等、中专、成人学校教育收费收据,并由教学点发放给学生。

2.学费分成。学生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学费后,我校即开始按照与各校外教学点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进行学费结算工作。

具体要求是:2017年春季开学一周内,继续教育学院财务人员与各教学点进行学生缴费的数据核对工作;核对数据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各教学点必须将分成款的正规合法票据,分成款转入名称、账号、开户行(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给继续教育学院,其中转入账号名称必须与签订协议的单位名称一致;我校财务处经审核无误后将进行学费分成。2015、2016级学费收入分配,在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后30天内分配完成;2017级的学费收入分配,在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后45天内进行分配;2017年6月10日之前进行第二次学费分配(主要为转学、转校区的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2015级、2016级学生)。2017年下半年学校不再进行学费分成。

3. 学院2017年3月开通教务管理系统收费查询模块,所有在校学生可查询个人当年缴费情况,教学点教务员可查询教学点学生的当年缴费情况。

bat365中国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时间:Jul 6, 2016 10:32:00 AM